【19:58 精锻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相关资料图)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以及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赵红军250,0000.04董义250,0000.04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赵红军、董义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赵红军、董义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53 粤海饲料: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并遵从相关合规要求。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姓名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比例备注林冬梅8,1000.0012%0.0012%拟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本人当年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韩树林8,1000.0012%0.0012% 合计16,2000.0023%0.0023% 6、减持价格区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和的5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冬梅女士、韩树林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减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9:53 粤海饲料: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对虾公司、承泽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郑石轩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系其在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
4、大宗交易对象:基于其专业判断,长期关注并深度认同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与发展战略,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意向增持公司股票的技术专家及其他对象。
5、拟减持股份数量:
减持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及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比例对虾公司大宗交易10,437,59417,140,3942.45%2.46% 集中竞价6,702,800 承泽投资大宗交易3,500,0003,500,0000.50%0.50% 集中竞价- 郑石轩大宗交易-265,9000.04%0.04% 集中竞价265,900 减持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及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比例合计大宗交易13,937,59420,906,2942.99%3.00% 集中竞价6,968,700 注:控股股东对虾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石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泽投资各自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1%。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石轩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25%。
6、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并遵从相关合规要求。
7、减持价格区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8、锁定期承诺:大宗交易对象承诺在受让公司股份后,锁定期不少于6个月。
(二)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粤海饲料控股股东对虾公司承诺:自粤海饲料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粤海饲料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饲料股份,也不由粤海饲料回购该部分股份。粤海饲料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粤海饲料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粤海饲料实际控制人郑石轩、徐雪梅共同承诺:自粤海饲料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粤海饲料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饲料股份,也不由粤海饲料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其担任粤海饲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粤海饲料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其在任期届满前自粤海饲料离职,离职后半年内,其不转让持有的粤海饲料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和的50%。
粤海饲料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粤海饲料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粤海饲料股东承泽投资承诺:自粤海饲料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粤海饲料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粤海饲料股份,也不由粤海饲料回购该部分股份。粤海饲料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粤海饲料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对虾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石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泽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公司自上市以来股票的收盘价未曾出现过低于发行价5.38元/股的情形,未触及锁定期自动延长的情形。
2、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对虾公司对公司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对虾公司所持粤海饲料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拟进行减持,则每12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同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2)承泽投资对公司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承泽投资所持粤海饲料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拟进行减持,则每12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股份的80%,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同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若粤海饲料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粤海饲料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对虾公司、承泽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对虾公司本次减持符合12个月内减持不超其所持有股份25%的承诺,承泽投资本次减持符合12个月内减持不超其所持有股份80%的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5.38元/股,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8.28元/股,上述股东在后续减持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减持价格的限制,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19:53 红旗连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永辉超市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辉超市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永辉超市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第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永辉超市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减持。
【19:28 天银机电: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包括因公司权益分派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部分)。
3、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55.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赵云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总经理赵云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赵云文先生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18:38 鑫汇科: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刘剑不高于124,9750.25%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不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北交所上市前取得个人资金需求陈劲锋不高于150,0000.30%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不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北交所上市前取得个人资金需求邓宏华不高于5,2910.01%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北交所上市前取得个人资金需求(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刘剑、陈劲锋在公司上市前作出的承诺如下: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发展/资金需要,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依法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本次上市的发行价格。期间如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指经除权除息相应调整后的价格。本人保证减持时及时予以公告,公告中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股东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8:33 康恩贝:关于第二大股东康恩贝集团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
1、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29,188,571股,占公司现总股本2,534,100,631股(按2025年12月19日公司总股本计,下同)的9.044%;康恩贝集团和胡季强先生现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16,358,576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2.484%,两者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2、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康恩贝集团因发展自身业务的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0,659,020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药集团”)为本次康恩贝集团减持股份的大宗交易受让方。
2025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康恩贝集团出具的《告知函》,康恩贝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7:53 中国外运: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李世础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384,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4%;副总经理王笃鹏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385,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李世础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6,10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王笃鹏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6,30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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